联合声明中的细节
11月以来,中国在主场一共迎接了四位外国领导人来访,客场出席了三场多边活动(包括两场双边正式访问),分别为:
越南领导人阮富仲访华
巴基斯坦总理夏巴兹访华
坦桑尼亚总统哈桑访华
德国总理朔尔茨访华
东亚合作会议+访问柬埔寨
G20会议(印尼)
APEC会议+访问泰国
一般来说,双边正式互访是两国关系不错的表现,会谈之后如果再能发表一份“联合声明”,表示谈得比较有共识,或者两国有意共同对外彰显某种态度。
像冬奥会开幕式前普京访华,中俄便发表过一份联合声明;再如G7开会,会后也习惯发表个声明,趾高气昂的指指点点。
在上面提到的11月以来七次双边外交活动中,德国总理朔尔茨访华没有发表联合声明。
其他六次外交活动均发表了联合公报或联合声明,连没有挂正式访问头衔的印尼都不例外。
按照外交惯例,法律性质的国家间条约效力最强(需各自立法机关批准方能生效),其次是联合公报,再其次是联合声明。
中国处理重大双边关系问题多采用发表联合公报的形式,比如广为人知的“中美三个联合公报”;当然,个别情况下也会用联合声明来宣示重大问题,比如1984年的《中英联合声明》。
要是会谈共识比较少或者气氛尚不到位,通常采用召开记者会的形式来向外界传达会议内容。
记者会又分联合记者会和各自召开记者会,后者即“一场会谈,各自表述”。
近年来中方组织高阶联合记者会的场景不是很多,要么举办外长级别的联合记者会,要么各自召开记者会,由外长代为出席。
外交部官网截图
作为一个信息开放透明的大国,中方发表过的联合公报与声明均可以在外交部官网上查询到原文。
此类文件均由双方专业外交官反复商讨确定,字斟句酌,细节之处见真章。
下面我们便从11月以来发表的6份外交公报/声明中来探寻一下越南、坦桑尼亚、巴基斯坦、柬埔寨、印尼和泰国等六国对台湾问题的立场差异,并由此推测当下阶段中国外交的主要脉络。